宁国一酒楼开店取名“外婆家” 被判侵权得赔偿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3-12
宁国一酒楼开店取名“外婆家” 被判侵权得赔偿
喜欢美食的市民可能听说过“外婆家”饭店,但是,由于宁国市一家酒铺的名称包含“外婆家”饭店几句话却提起诉讼,其被“外婆家”饭店餐饮集团有限公司起诉。杭州法院。 “商店的名字是由于我和祖母的亲密关系。”被告认为自己没有侵权。近日,宣城市中心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奶奶家庭餐馆集团有限公司声称它在浙江省内外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它是浙江省知名企业,也是中国餐饮百强企业之一。2001年12月,其取得“外婆家”商标,该商标由中文“外婆家”构成,核定使用的服务项目是饭店、餐馆等,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宁国市徽韵外婆家酒楼也从事餐饮服务业,其经营场所的店名为“外婆家”,餐厅内外多处使用了与‘外婆家’商标相同的标识。奶奶餐厅集团有限公司向宣城市中心医院提起诉讼,要求宁国市惠云围丈夫的饭店停止经营带有店铺标志“奶奶”标识的商业活动,订购卡片等物资;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
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为,外婆家餐饮公司是“外婆家”商标的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即构成对注册商标专有使用权的侵犯。
考虑到侵权行为的性质,营业时间,经营规模以及涉及的品牌知名度,法院判决赔偿惠云奶奶的饭店2.5万元。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喜欢饮食的市民可能都听说过“外婆家”饭店,然而,宁国市的一家酒楼却因为店名含有“外婆家”几个字引来了官司,其被杭州的外婆家餐饮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到了法院。停止在经营活动中带有“奶奶家”标志的店铺招牌,订购商务卡等用品;赔偿祖母家庭饮食集团有限公司。每项经济损失共计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