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罗某未经登记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5-13宣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罗某未经登记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2023年3月16日,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罗某未经登记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975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10月25日,宣州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宁国···

宣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罗某未经登记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3年3月16日,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罗某未经登记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97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25日,宣州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宁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主要内容为:罗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对罗炜作出不起诉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将罗炜案件移送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经查,当事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情况下,于2017年3月9日,以77500元的价格在杭州某设备公司采购了141只商标侵权“施耐德”牌双电源开关,后以97500元价格销售、安装在宣城市某小区水电工程上。上述141只“施耐德”牌双电源开关经鉴定为商标侵权产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