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某涉嫌销售商标侵权产品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24东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某涉嫌销售商标侵权产品案2023年2月14日,根据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交办通知书》和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及《投诉举报信》,东台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发现有44件标···

东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某涉嫌销售商标侵权产品案
2023年2月14日,根据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交办通知书》和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及《投诉举报信》,东台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发现有44件标有某品牌标识的卫衣,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卫衣的进货记录、进货发票、合格证明、商标注册证等相关材料,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东台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扣押的带有某品牌标识的卫衣44件并罚款2万元的处罚。
东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东台市东台镇某超市加盟店涉嫌销售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的食品案
2022年10月9日,东台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监督抽检计划,委托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
经检验,当事人销售的百合干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当事人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2.42元;2.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