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盗版图书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24销售盗版图书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案亮点:销售盗版图书,系侵害原告的作品发行权。基本案情2019年5月27日,甲方(著作权人)李之义与乙方(出版者)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有限公司签订《图书出版合同》。作品名称:《林格伦作品选集(美···

销售盗版图书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案
亮点:销售盗版图书,系侵害原告的作品发行权。
基本案情
2019年5月27日,甲方(著作权人)李之义与乙方(出版者)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有限公司签订《图书出版合同》。作品名称:《林格伦作品选集(美绘版)•长袜子皮皮》《淘气包埃米尔》等9册。原告通过公证购买盗版图书,后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原告依其与著作权人签订的出版合同,取得涉案书籍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原告有权对未经许可复制、发行涉案书籍的行为提起诉讼。被告销售的涉案书籍在内容、图案的使用方面与正版图书基本一致,应认定为盗版。被告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涉案盗版图书,侵害原告的作品发行权。
典型意义
盗版图书是严重侵害著作权利人的行为。涉案书店未经授权,向公众出售《长袜子皮皮》《淘气包埃米尔》图书复制件,侵犯了原告的作品发行权。提醒图书销售经营者,在进货时认真审核货品来源,提高版权意识,注意辨别防止销售假冒产品,以免侵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造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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