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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35234号“刺果果CHIC FURITS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5-04
第24035234号“刺果果CHIC FURITS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申请人因第24035234号“刺果果CHIC FURIT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经宣传使用已···

第24035234号“刺果果CHIC FURITS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035234号“刺果果CHIC FURIT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经宣传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6891448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差异明显,相关公众不会混淆误认,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商品上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商标的宣传使用证据。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中文“刺果果”与引证商标“刺果果”文字构成相同,二者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新鲜蔬菜等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新鲜蔬菜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存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已产生与引证商标相区别的显著特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035234号“刺果果CHIC FURITS及图”商标信息:申请/注册号:24035234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09 ,国际分类:31类 农林生鲜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申请人:李曾

商品/服务项目:新鲜水果(3105)、酿酒麦芽(3109)、新鲜浆果(3105)、植物(3103)、鲜食用菌(3106)、谷(谷类)(3102)、鲜枣(3105)、坚果(水果)(3105)、新鲜蔬菜(3106)、干椰肉(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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