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庆源工艺厂“BAIMUDAN BOX M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4-15
汕头市澄海区庆源工艺厂“BAIMUDAN BOX M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3934323号“BAIMUDAN BOX M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第13260546号“MALABAR GOLD&DIAMONDS M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3336335A号“M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整体外观、视觉效果等方面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人请求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商标使用图片复印件。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区别,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可以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第23934323号“BAIMUDAN BOX M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3934323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03 国际分类:14类 珠宝钟表
初审公告日期:2018-10-27 注册公告日期:2019-01-28 专用权期限:2019-01-28至2029-01-27
申请人:汕头市澄海区庆源工艺厂
商品/服务项目:首饰盒(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