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星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23557614图形商标注册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3-22
合星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23557614图形商标注册案例
申请人因第2355761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标识,其与商标局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5645665号图形商标、第11965809号“特诺特 TENOTE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不构成近似商标。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不动产代理等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不动产代理等服务属于相同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引证商标二图形部分在构图元素、视觉效果上相近,申请商标与两引证商标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并存于上述服务上易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3557614号图形商标:
图形
申请/注册号:23557614 商标申请日期:2017-04-13 国际分类:36类 金融物管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申请人:合星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担保(3606)、事故保险承保(3601)、信托(3608)、不动产代理(3604)、电子转账(3602)、不动产管理(3604)、为建筑项目安排资金(3602)、不动产出租(3604)、金融信息(3602)、经纪(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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