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白”商标“白”字显著性不够?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8-16
“汉口白”商标“白”字显著性不够?
申请人因第23966294号【酒精饮料(啤酒除外); 含水果酒精饮料; 烧酒; 食用酒精; 果酒(含酒精); 开胃酒; 烈酒(饮料); 黄酒; 葡萄酒; 白酒; 】“汉口白”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4030018号【果酒(含酒精); 开胃酒; 烧酒; 蒸馏酒精饮料; 葡萄酒; 酒(利口酒); 米酒; 黄酒; 料酒; 白兰地; 】“大汉口”商标
第6959878号【果酒(含酒精); 含酒精液体; 含水果的酒精饮料; 酒(利口酒); 酒(饮料); 开胃酒; 料酒; 葡萄酒; 烧酒; 食用酒精;】“老汉口Lao Han Kou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及含义等方面存在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因此,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未构成《商标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情形。
申请商标“汉口白”中的文字“汉口”并非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官方名称,故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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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的驳回复审申请功能很智能的,只要输入要复审的申请号,点击查询,就会自动弹出商标信息,但是复审的的类别需要手动勾选。
2、在网上申请驳回复审不需要再上传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但是如果申请人发生了变更,那么就需要勾选“是否变更名义”一项,并且上传名义变更证明。
3、当申请人提交了驳回复审申请后,就会收到缴费通知书,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就要缴纳费用,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缴纳费用,那么将视为未申请驳回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