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孚仕 EXFACE”与“EXPACE及图”商标近似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9-25
“宜孚仕 EXFACE”与“EXPACE及图”商标近似案例
申请人因第22174481号“宜孚仕 EXFAC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21803579号“EXPACE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宣传和使用,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场。请求对申请商标复审商品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均为复印件):商标授权使用合同。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整体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区别明显,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第22174481号“宜孚仕 EXFACE”商标:
申请/注册号:22174481 商标申请日期:2016-12-07 国际分类:1类 化学原料
初审公告日期:2018-11-06 注册公告日期:2019-02-07 专用权期限:2019-02-07至2029-02-06
申请人:殷绿
商品/服务项目:织物用防污化学品(0104)、纺织工业用上浆料(0104)、工业用化学品(0104)、脱模制剂(0104)、化学防腐剂(0104)、纺织品防水化学品(0104)、纺织品浸渍化学品(0104)、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0106)、纺织品阻燃涂层用化学制剂(0110)、皮革表面处理用化学制品(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