粱文凯第16771736号“IGXG FUN”商标注册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12
粱文凯第16771736号“IGXG FUN”商标注册案例
"申请人于2017年11月1日对第16771736号“IGXG FUN”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完整包含了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3083564号“GXG”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9078516号“GXG Gill Mix Gree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0312535号“GXG”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的显著部分,明显已经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的注册侵犯了申请人的在先商标权。申请人引证商标一通过申请人的努力,在国内已经具有了极高的知名度,广泛获得了相关公众的认可,并且已经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宣告无效。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以下均为光盘证据)
1、引证商标档案;
2、引证商标注册证及国内注册商标列表;
3、引证商标实际使用图片、杂志、百度文库、店铺列表及图片;
4、2009-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部分销售合同及发票;
5、GXG入驻淘宝网及官方旗舰店;
6、审计报告、广告合同及发票;
7、申请人的“GXG”品牌在各网络搜索引擎的搜索信息;
8、知名度及美誉度荣誉文件;
9、相关裁定文书。
被申请人在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粱文凯于2015年4月22日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2016年3月13日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后,本案申请人对争议商标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于2017年8月7日作出异议决定,申请人异议理由不成立,争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有效期至2026年6月13日止。申请人于2017年11月1日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引证商标一由冯锋于2002年1月29日申请注册,2003年5月21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后经商标局核准转让予宁波中哲慕尚控股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请人。经续展商标专用期限至2023年5月20日。现为申请在先有效注册商标。
3、引证商标二由宁波合和杰斯卡服饰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申请注册,2012年6月28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类雨衣等商品上,后经商标局核准转让予宁波中哲慕尚控股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请人。商标专用期限至2022年6月27日。现为申请在先有效注册商标。
4、引证商标三由宁波合和杰斯卡服饰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15日申请注册,2013年2月21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服装等商品上,后经商标局核准转让予宁波中哲慕尚控股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请人。商标专用期限至2023年2月20日。现为申请在先有效注册商标。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予以佐证。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人请求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的内容已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具体条款中,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当事人的理由、事实和请求,适用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条款予以审理。本案的焦点问题可归纳为:一、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二、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
关于焦点问题一:本案中,争议商标为“IGXG FUN”与引证商标一、二、三相比较,在字母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服装;鞋;围巾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鞋等商品、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婚纱等商品、引证商标三核定使用的围巾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同时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认为上述商标标识的商品来源于同一主体或者其提供者之间具有特定联系,从而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关于焦点问题二:关于申请人认为争议商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之主张,鉴于申请人在与争议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已有在先注册的引证商标,且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其商标权利予以保护时,已充分考虑其知名度因素,故本案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另,《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系程序性条款,鉴于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已适用相应的实体性条款对本案进行审理,故对于上述条款,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不再单独评述。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第16771736号“IGXG FUN”商标:
IGXG FUN
申请/注册号:16771736 商标申请日期:2015-04-22 国际分类:25类 服装鞋帽
初审公告日期:2016-03-13 注册公告日期:2017-08-07 专用权期限:2016-06-14至2026-06-13
申请人:粱文凯
商品/服务项目:服装(2502)、袜(2509)、帽(2508)、鞋(2507)、服装(2505)、服装(2504)、成品衣(2501)、领带(2511)、上衣(2501)、皮带(服饰用)(2512)、裤子(2501)、手套(服装)(2510)、服装(2501)、服装(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