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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五味全食品有限公司“享开心”商标无效宣告请求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24
南昌五味全食品有限公司“享开心”商标无效宣告请求案例"申请人于2017年09月18日对第15526676号“享开心”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

南昌五味全食品有限公司“享开心”商标无效宣告请求案例 

  "申请人于2017年09月18日对第15526676号“享开心”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第1193162号“開心”商标、第10794098号“开心”商标、第3244695号“开心相伴”商标、第10854856号“开心包”商标、第12610674号“开心熊Q”商标(以下统称引证商标一)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且在先已有类似商标判例。上述引证商标与申请人关联公司名下知名的“旺旺”、“旺仔”商标经常组合使用,其承载了“旺旺”、“旺仔”商标享有的较高知名度。争议商标的注册还带有欺骗性,其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被申请人注册争议商标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其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及涉及不正当手段注册商标。综上,请求依据《商标法》(以下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复印件):

  1、商标档案及商标联合使用声明;

  2、产品销售发票和货物清单、商品图片;

  3、旺旺、旺仔系列商标获奖情况及宣传资料等。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均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均与本案引证商标无关,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被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复印件):商标信息及宣传使用证据、准予注册决定。

  申请人质证的主要理由:被申请人的答辩理由毫无法律依据,无任何逻辑可言。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以及申请人的第12634279号“开心分享桶 什锦茶点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均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且在先已有类似判例支持申请人的观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开心”系列商标经过大量使用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被申请人没有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争议商标经过使用具有知名度所形成的市场区分度。综上,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复印件):新增引证商标信息及商标行政裁定。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于2014年10月16日提出注册申请,于2017年5月21日取得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0类蜂蜜、调味品等商品上,商标专用权至2025年12月6日。

  2、引证商标一、二申请注册日均早于争议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蜂蜜、糖等商品上,至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审理时均为有效的注册商标。

  根据当事人的理由、事实和请求,本案的主要焦点问题为: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是否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争议商标文字“享开心”完整的包含了引证商标一、二的主要认读文字“开心”。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蜂蜜、调味品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均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因此,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另,《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有关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已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应具体条款中,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不再予以赘述。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但缺乏相应的事实依据,故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不予支持。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第15526676号“享开心”商标:

享开心  

申请/注册号:15526676 商标申请日期:2014-10-15 国际分类:30类 方便食品

初审公告日期:2015-09-05 注册公告日期:2017-05-20 专用权期限:2015-12-06至2025-12-05

申请人:南昌五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香辛料(3016)、甜食(糖果)(3004)、米粉(3009)、调味品(3016)、面条(3009)、食品用香料(含醚香料和香精油除外)(3018)、酱油(3015)、蜂蜜(3005)、醋(3015)、食用淀粉(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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