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公告 >> 案例诉讼

私自复制书籍并利用互联网销售盗版书籍的案件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24
私自复制书籍并利用互联网销售盗版书籍的案件提示语:这是一起通过私自复制书籍并利用互联网销售盗版书籍的案件,体现了两法衔接、提前介入等多举措全方位保护知识产权。2018年1月起,被告人袁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切割···

私自复制书籍并利用互联网销售盗版书籍的案件

提示语:这是一起通过私自复制书籍并利用互联网销售盗版书籍的案件,体现了两法衔接、提前介入等多举措全方位保护知识产权。

2018年1月起,被告人袁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切割、扫描、打印、装订成册的方式,复制他人《泌尿外科学》、《呼吸内科学》、《消化内科学》等68种文字作品,复制品数量共计2447册,其中通过其经营的淘宝店铺销售上述复制品98册。

同年10月11日,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检查中现场发现袁某正在复制他人《超声医学习题集》等图书,袁某无法提供著作权人及专有出版权人许可复制发行的授权委托书,不能证明其发行销售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经侦查机关当日立案侦查,扣押现场两千余册书籍。

2019年3月26日,经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于2019年4月23日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对本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袁某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对被告人袁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盗版侵犯书籍的泛滥不仅降低著作权人创新写作的积极性,同时也扰乱了正常的版权市场秩序。本案犯罪行为犯罪目标集中而明确,这类采取传统与新型化手段相结合的犯罪方式的侵犯著作权案件对市场的破坏是相当明显的。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你提供 商标注册• 商标续展• 商标转让• 商标复审• 商标异议• 专利代理•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代理• 科技项目申报代理,详情咨询电话:139-6519-1860微信同号。


上一篇:“浙江沁园”与“盐城沁园”侵害商标权暨不正当竞争案
下一篇:仵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果造成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5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移动端
    在线客服系统
    皖ICP备2022000963号-4 XML地图 文广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