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众志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FENGBA&KFJI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5-03-20北京众志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FENGBA&KFJI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申请人因第23773662号“FENGBA&KFJ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

北京众志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FENGBA&KFJI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3773662号“FENGBA&KFJ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0605564号“天宇鸿博TIANYU HONGBO及图”商标、第9521986号图形商标、第9521983号“SANHUA AUTO CONTROL及图”商标、第5021124号“铜都COPPER CAPITAL及图”商标、第5429048号“WJH及图”商标尚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