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宏南安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宏南安保HONG NAN AN BAO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12-07
海南宏南安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宏南安保HONG NAN AN BAO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841228号“宏南安保HONG NAN AN BA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9118953号"图形"商标、第9119001号“图形”商标、第9597266号“中警及图”商标、第15326269号“图形”商标、第23980476号“天诚宏泰TIANCHENGBAOAN及图”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至五)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综上,申请人请求核准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
经审理查明:至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审理时,引证商标五已在商标局审查程序中被驳回,现驳回决定已生效。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五已被驳回,故其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私人保镖、消防、殡仪、许可的法律管理”等服务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核定使用的“个人背景调查、调解、消防、殡仪”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为“宏南安保HONG NAN AN BAO及图”,其显著识别部分“图形”与引证商标一、二、四"图形"、引证商标三显著识别部分“图形”在构图要素、设计风格以及整体视觉效果上相近且不易区分,若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841228号“宏南安保HONG NAN AN BAO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4841228 商标申请日期:2017-06-19 国际分类:45类 社会法律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海南宏南安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警卫服务(4501)、私人保镖(4501)、许可的法律管理(4506)、家务服务(4502)、实体安全保卫咨询(4501)、服装出租(4503)、消防(4505)、安全及防盗警报系统的监控(4501)、殡仪(4504)、夜间护卫服务(4501)